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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农业“三项补贴”变化,补贴将补给谁?农资经销商有哪些机会呢?

2016年01月13日09:21 

自2015年5月份财政部、农业部印发《关于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的指导意见》。其相关负责人透露,2016年,农业“三项补贴”改革将逐渐在全国范围推广。而在下旬,国家又紧急合并“农业三项补贴”。那么,问题来了!农业三项补贴到底有哪些改变,新补贴又将补给谁呢?对农资经销商又有哪些机会呢?

变化一:惠农补贴门槛进一步放宽

新政策规定,经有关部门认定或登记的专业大户、家庭农场、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,都可以纳入产业化经营项目的扶持范围,不再受独立法人资格条件的限制。

解读:惠农补贴申请的门槛进一步放宽。例如你没在工商部门注册不要紧,只要是在相关部门登记就行。农业大户、家庭农场都可以申请项目,国家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扶持会越来越多。

变化二:申请主体不必“两年连续盈利”

对于农民合作社和龙头企业来说,只要是在工商部门注册1年以上、具备可持续经营能力,都能够申报产业化经营项目。但以往许多人都反映,准备材料,还真是件麻烦事。

解读:这次的政策规定,申报材料中取消“70%以上来自企业注册地、两年连续盈利、资产负债率、银行信用等级、‘三不欠’、固定资产净值”等规定。也就是说,申报材料更简单了,农业经营主体可腾出更多的精力把项目做精、做扎实。

变化三:对于财政资金的投入,农民也能持股

这次的政策明确:鼓励部分财政资金的投入,由农民或农民通过合作社,对龙头企业持股。

解读:通常来看,国家的农业产业化经营都是采取“龙头企业+农户”“龙头企业+专业合作经济组织+农户”等组织形式。现在农民和企业是一体的。但是持股和不持股的角色就有很大不同了。如果农民能够在投入资金中持股,就意味着能够享受分红。如果企业经营得好,农民既有工资、又能分红,收益肯定比光给企业打工强多了。

变化四: 鼓励各省实行资金“先建后补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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